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有明确的期限规定。通常来说,要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了,那就要在六个月内去提起诉讼。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法院就会裁定不受理。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像因为不是自己的原因而没参加诉讼之类的,那就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后的六个月内,向作出那个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去提起诉讼。而且,这个时间得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过最多不能超过五年。所以,如果第三人撤销之诉超过了时间,就得仔细看看自己的情况是不是符合特殊情形,如果符合的话,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要是不符合,那可能就会失去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