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权债务纠纷案件里,聘请律师的费用承担情况是有明确规则的。首先,一般是委托人承担聘请律师的费用。若原告聘请律师,要先预付律师费,而若败诉方是欠款方,在判决书或调解书中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该费用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其次,被告聘请律师时,费用自行负责。另外,若双方合同中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约定,那就按约定执行。所以总体上,正常情况遵循“谁聘请,谁承担”原则,但特殊情况可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确定。
解决措施和建议:
当事人在进行债权债务纠纷诉讼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条款。如果没有,作为原告起诉时要考虑到即使胜诉,律师费是否能由对方承担的风险。作为被告也要清楚自己可能要承担自己聘请律师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