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一个人被判处了四年零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在服刑过程中,如果能认真遵守监规,好好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的表现,或者有立功的情况,那就可以减刑。减刑之后实际要执行的刑期,不能比原来判刑的一半还少,也就是说至少得服刑两年多一点儿。要是有特别重大的立功表现,那肯定得减刑。减刑之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这样的规定:要是判的是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那不能少于原来判刑的一半;要是判的是无期徒刑,那不能少于十三年;要是法院按照相关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要是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不过,具体能减多少,得根据这个罪犯在服刑期间的各种表现等因素综合着来判断,可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