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欠债追回需依破产程序,债权人应申报债权参与分配。
申报债权能明确自身在破产财产中的份额,参与分配确保公平,这是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2.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后按序偿债,不足部分按比例受偿。
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保障破产程序正常进行,职工工资等优先清偿体现对劳动者权益保护,不足时按比例受偿是合理安排。
3. 可通过债权人会议监督,发现损害行为可申请撤销或追回财产。
债权人会议作为集体决策机构,能有效监督破产程序,防止不当行为,发现损害行为时申请撤销或追回财产,维护债权人权益。
4. 股东滥用职权时债权人可追究其连带赔偿责任。
股东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追究股东连带赔偿责任,以维护市场秩序和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程序有诸多保障措施。若对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的欠债追回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