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破产清算时,债务偿还顺序的规定是为了保障不同利益群体的权益,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能确保清算工作的正常进行,如管理、变卖财产等费用;职工债权的优先清偿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重视,工资和社保是职工维持生活的基本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2、债权人起诉在公司破产清算中是有效的,这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通过起诉,债权人可以让清算进程更加透明和公正,确保自己的债权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分配。但起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效,否则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法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否则可能丧失参与分配的权利。
3、
总之,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偿还顺序有法定规则,起诉在其中可发挥作用,能帮助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来确定,因为不同的案件可能存在差异,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这表明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债权人有权利通过法定程序主张自己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