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合同和附件出现不一致的状况时,合同会处于优先地位。合同乃是双方所达成的关键协议,拥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而附件往往是对合同的补充、阐释或是细化,其效力相较于合同本身要低一些。
不过,要是合同中清晰地约定了以附件为准,又或者附件的内容与合同条款产生了冲突,并且这种冲突是极为明显且无法调和的,那此时就可能会以附件为准。
在实际情形里,必须对合同和附件的内容、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细致分析。倘若出现了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要是协商无果,那就可以去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总之,合同与附件不一致时,一般应以合同为准,但具体情况得依据合同的具体约定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