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明确规定,拿刀捅肚子一刀,倘若出现腹部穿透伤或者器官破裂等状况,像脾破裂、胰破裂以及肾功能不全(代偿期)这类情况,通常能被认定为轻伤二级。然而,要是仅仅造成腹壁穿透伤,却没有伤及内脏器官等情形,一般是不构成轻伤的。这里必须强调,具体的认定工作得由专业的法医学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以及实际的伤情来做出判定。同时要牢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使其达到轻伤程度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就提醒我们,在面对可能涉及人身伤害的事件时,一定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鉴定程序,以确保公正、准确地认定伤情和做出相应的法律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