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彩礼退还问题上,通常存在两种可退还的情形。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时可要求退还彩礼,此时一般以离婚时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作依据,时间短的酌情退还。二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能要求退还,这里的“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针对彩礼退还问题,有如下建议:
1. 保留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的凭证、双方生活状态的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具体情况。
2. 若涉及彩礼退还纠纷,双方可先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退还数额等事宜。
3. 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并作出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