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借款一人签字时,责任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共同事项,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担责。若明确仅用于一方个人事务且另一方未追认,则可能为一方个人债务,由签字方单独担责。
1.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均属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为家庭购置房产等的借款,即便一人签字,也通常认定为共同债务。
2. 对于个人债务,若借款是用于一方个人事务,如一方独自投资高风险项目且另一方不知情未追认,此借款一般由签字一方单独承担责任。
建议在涉及夫妻借款时,尽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避免后续产生债务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