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结婚三个月后彩礼退还的情况,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是明确可酌情退还彩礼的情形之一。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也可要求退还彩礼。法律依据:
同上述解释第五条,(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同样可主张退还彩礼。法律依据:
同上述解释第五条,(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