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被评定为伤残的情况下,误工费需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1. 误工时间的确定:
- 一般情况下,误工时间由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来确定。
- 若受害人因受伤导致残疾且还在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算到评定伤残的前一天。
2. 收入状况的计算:
- 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 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计算误工费时一定要基于合理的证据和事实,这样才能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