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和解协议明确约定了生效时间条款,那么在约定时间届满时协议生效。例如,协议约定“本协议自 1 月 1 日起生效”,则到 1 月 1 日该协议生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若和解协议未约定生效时间,通常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比如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或盖章后,协议就开始生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3、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像涉及不动产权益的和解协议,可能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生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4、若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协议可撤销的情形,在被撤销前协议已生效,撤销后则自始无效。例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和解协议,在被撤销前该协议有效,撤销后就无效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