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主要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的。通常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个标准,然后按二十年去计算。不过要是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就得减少一年;要是七十五周岁以上,就按五年来计算。比如说,要是一个人是城镇居民,上一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 35000 元,那死亡赔偿金就是 35000 乘以 20,等于 700000 元;要是农村居民,上一年度的人均纯收入是 18000 元,死亡赔偿金就是 18000 乘以 20,是 360000 元。要记住,具体的标准可能会因为不同的案件情况而有所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