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贷款尚未还清时,不能直接办理过户给孩子,此时可协商由一方取得房产所有权,承担剩余贷款,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比如一方原本出资较多,可协商其取得房产并补偿对方一定金额,待贷款还清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若双方都希望将房产给孩子,在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可办理转按揭手续,将贷款转移至孩子名下。但此操作较复杂且需银行同意,需双方与银行沟通协调。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 还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孩子所有,约定由取得房产的一方负责偿还剩余贷款,待贷款还清后再办理过户。这样能在离婚时就确定房产的归属,保障孩子的权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