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胁迫行为持续6年情况下婚姻撤销的相关问题,具体说明如下:
1. 胁迫行为持续6年,婚姻仍可撤销。
2. 按照法律规定,被胁迫方若要撤销婚姻,需在胁迫行为停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请求。这里的“胁迫行为终止之日”指的是最后一次胁迫行为结束的时间,而非胁迫行为开始之后的6年。
3. 只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后的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且能证明确实存在胁迫事实,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支持撤销婚姻的诉求。
4. 需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若超过规定时间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将消失。
5. 因此,若遇到胁迫行为持续6年的情况,一定要在胁迫行为停止后的一年内主张撤销婚姻,切勿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