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在社区活动场所举办不超过200人的联谊活动通常不需要向公安报备。
根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等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才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许可。而对于不满1000人的群众性活动,部分地区实行辖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制度,但并非普遍强制要求。
不过,如果活动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涉及敏感话题、可能引发安全风险或治安问题等,公安机关有权要求报备或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