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活动需要注意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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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龙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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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承包者在承包工程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履约管理之工期;工程签证与索赔;项目章和公章的风险以及业主拖欠工程款时,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权问题等。如果承、发包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承包人可以在工程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优先受偿权。
工程承包活动需要注意什么?

一、工程承包活动需要注意什么?

(一)、审查发包人与承包人履约情况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

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

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

①资质情况;

②施工能力;

③社会信誉;

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分析和判断。

(二)、履约管理之工期

(1)工期和施工进度

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①承包人有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则应认定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承包人的证据可以是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工程监理的记录、当事人的会议纪要、施工许可证等;

②承包人虽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但有开工报告,则应认定开工报告中记载的开工日期为实际开工日期;

③若承包人无任何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亦无开工报告,则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认定方法:

①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注意是经盖章的验收报告的时间,不是竣工验收备案日期,因为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建设单位来报送);

③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④未经过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2)几种影响工期的因素

1、施工许可证:

①如未取得且未施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作为开工日期;

②但如未取得且已经施工,则一般以施工开始日为开工日期。

2、拖欠工程款

拖欠工程款且导致停工或缓慢施工,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拖欠工程款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3、设计变更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4、图纸延误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5、增加工程量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6、质量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①鉴定合格,顺延工期;

②鉴定不合格,视情况而定。

7、建设单位的其他原因

如:指定的代表未按照约定提供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企业发出检查通知,建设单位未及时检查等。

①设计变更在关键线路上,则工期可以顺延,但需要证明延误的天数及设计变更与延误天数之因果关系;

②设计变更不在关键线路上,则不应以此为由顺延工期。

8、一周内,非施工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9、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无法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一旦发生,要积极采取措施,阻止和预防扩大损失,要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

(三)、工程签证与索赔

1、工程签证

①可以直接作为结算凭据。如进行合同审价,审价部门对签证不作另行审查;如引起诉讼,该诉讼的性质属于权属确定的返还之诉。

②是施工过程中的例行工作,一般不依赖于其它证据。是双方对施工实际变化的相互确认,只要签字即视为认可,不必对具体的调整内容再行审查。

2、工程索赔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有关索赔的程序为: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承包人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索赔:

①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有关证据;

②索赔事件发生后28(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注意工期索赔的具体天数及其理由(施工关键线路和程序);

③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14)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④发包人在接到索赔通知后28(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证据和理由,发包人在28日内未予答复,视为批准索赔。

若索赔事件持续发生,施工单位应持续索赔;索赔事件消失后,应综合进行索赔。

(四)、项目章和公章的风险

1、内部公章管理、使用规范化

公章的印文要备案,适用要规范。项目章的使用相对风险更大,项目章的印文没有备案,一旦让法院看到你的项目章管理混乱,也就是不具备“排他性”,则不具备鉴定的意义。如果鉴定不具备参考价值,如果还有其他证据链印证,很可能被判决承担责任。如果管理规范,具备排他性,如果公章鉴定下来确认不是公司备案的公章印文,那这个案件其他的证据链尚不足以让法庭采用高度盖然性的原则判决公司承担责任。

2、建立严格的印章使用制度

特别是项目章的使用和管理方面,更需要注意,需要规范使用范围、使用权限和失效时间。因为项目章不用的工商备案,公司承担的风险更大。所以,内部要加强管理,明确权限和范围、对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五)、业主拖欠工程款时,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权问题

1、权利行使主体

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仅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承包人;

②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只有总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分包人不能主张该优先权;

③装饰装修合同的承包人是否具有工程优先受偿权?只能在建筑物因装饰装修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同时发包人必须是该建筑物的所有人。

2、受偿范围

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工程款应当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支付的劳务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但对于承包人依合同向发包人主张的损害赔偿(赔偿金违约金等)则不应包括在内。《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是“建设工程价款”,而按照一般人的通常理解,损害赔偿金并不属于“价款”之列。

3、关于起算时间

①建设工程正常竣工情况下:建设工程竣工之日;

②建设工程无法正常竣工情况下: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

此时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以“烂尾”工程折价,或者达成延期付款和竣工的合意,以便继续履行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如果承、发包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承包人可以在工程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优先受偿权,但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待于建设项目的接盘、转让或重新启动。当出现“烂尾”楼整体拍卖时,承包人应从拍卖所得财产中优先受偿,当有新的开发商接盘“烂尾”工程时,接盘人在向承包人支付原发包人拖欠的工程价款后方可受让项目。

二、其他注意事项

A、如果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除按进度支付部分工程款外,余款于工程竣工六个月后支付,这种约定就有可能造成承包人难以及时行使优先受偿权。因此,在合同签约时,就应注意这个付款时间问题。

B、在结算过程中延误优先权的行使,导致因优先权的丧失而无法获得清偿或全部清偿。因此,我们要注意,一旦6个月的时间即到,而工程价款尚未确定的话,我们就要考虑发包人有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如果没有的话,就要及时提起诉讼,要求行使工程优先受偿权。

4、权利行使方式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有二种:一是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二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具体的行使程序:催告——协议折价或申请拍卖(诉讼)

①催告: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将催告的“合理期限”确定为两个月以上;

②协议折价:并非必经程序;

③申请拍卖:大多数都是发生在审理程序中,法院审判实际的做法是,承包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获得生效判决或者调解书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然承包人也可以仲裁书为依据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不予支持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①建设工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或已被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转移的;

②建设工程已经出售给交纳了全部或者大部份购房款的消费者的;

工程优先受偿权是优先于所涉工程上的抵押权和其他一般债权,却不能优先于物权和具有物

权期待权的购房人的权利行使。

对于已经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买房人所购买的房屋,虽然该房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是为满足人民基本生活的需要,为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性,法律规定施工人的工程优先受偿权并不涉及该以出售的房屋。当然只有以生活消费为目的购买住宅的购房人才是消费者,对于以投资为目的的购房人,并不是消费者,他所购买的商铺、写字楼是不能对抗施工人的工程优先受偿权的。

③标的物为不宜折价、拍卖的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办公楼、道路、桥梁等公益建筑工程的;

④承包人放弃优先权承诺有效。

一项工程的顺利竣工需要各方相互协作和配合,不是一个单一的个体,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需要注意上诉内容的同时,也需要合理维护自身权益以及劳动者的劳动权益,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以及工程的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双方之间所签署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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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对于2017工程承包合同应注意什么,因为朋友不知道具体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1.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歈 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中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签认权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规定清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2.不可抗力要量化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为详细规定,发包人和承包人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就是这些了。于是,在《专用条款》上打“√”或填上“无约定”比比皆是。   国内工程在施工周期中发生战争、运筹、空中飞行物体坠落等现象的可能性很少,较常见的是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达到什么程度的自然灾害才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序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中国天达到中国毫米的降水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3.运用担保条件,降低风险系数   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施工企业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业主也应该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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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一个朋友到找了一个工作,他现在在一个建筑工地上班,工作的时候需要签订合同,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吗?
[律师回复] 劳务分包合法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分包的工程内容为劳务作业,并且属于以下中的一种或几种:
1、木工作业;
2、砌筑作业;
3、抹灰作业;
4、石制作业;
5、油漆作业;
6、钢筋作业 ;
7、混凝土作业;
8、脚手架搭设;
9、模板作业;
10、焊接作业;1
1、水暖电安装作业;1
2、钣金工程作业;1
3、架线工程作业
二、劳务分包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与工程内容相一致的 劳务分包作业资质(也是上述13种),且符合相应的等级 如:如工程含砌筑作业、抹灰作业,且砌筑量达到一级资质要求,则需要砌筑一级+抹灰资质,才能合法分包
三、劳务分包 的单项合同额不能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第三条本案不适用,主要问题是工程内容是否可以界定为劳务作以及劳务作业分包企业有无相应的资质,所以,根据你说的情况,总承包单位承接的应该是施工总承包项目,肯定不符合劳务分包的条件。
相反我认为明显属于全部工程转包他人(或者属于
1、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具体为:总承包将单位工程的施工业务发包属于肢解发包;
2、总承包将主体结构工程分包,这后2种也都是违法发包、分包)
你可以具体对照一下,你们这种是属于上述三种的哪一种。
如果你能够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则可以判断了。
本人正在复习,准备参加9月22-23号的一级建造师的考试,呵呵;希望能够采纳。
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更重要的是当具体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他方所知,造成各方不必要的纠纷。

六、应当明确约定材料设备供应。

七、不可抗力要量化。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

八、运用担保条款,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制度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也应该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九、约定违约条款应当注意的情况。应当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具体的数额和计算方式,要具有可操作行,以防止事后争议。

十、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应当注意事项。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签约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前应当注意的问题
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前:在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应当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必要时要做详尽的调查。只有在工程合法、相关手续完备及发包人资信情况良好的条件下,承包人与之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包括了解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即其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资格,是否具有签订和缔约资格。再次了解工程是否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最后了解发包人的资质情况、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如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二、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如何签订具体的合同条款,更重要的是当具体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对应的条款会成为签约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二、合同价款应当明确约定。工期、质量、工程造价的约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三、详细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四、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应当具体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责任。总包合同应当将各方关系和责任具体化,便于操作,避免纠纷。

五、明确约定监理工程师等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参与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较多,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他方所知,造成各方不必要的纠纷。

六、应当明确约定材料设备供应。

七、不可抗力要量化。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以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

八、运用担保条款,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制度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如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也应该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九、约定违约条款应当注意的情况。应当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具体的数额和计算方式,要具有可操作行,以防止事后争议。

十、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应当注意事项。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签约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主要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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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工程需要注意什么
承包工程需关注合同的真实性和发包人信用,明确合同价款、工期、品质和造价,详细制定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规则,具体约定总包与分包方的职责,明确各方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力,并设立具有操作性的违约条款,以避免纠纷和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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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钢结构工程承包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随着社会的逐渐进步,钢结构已经越来越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了。谈起钢结构的产生,就应该追溯到十九世纪末了,到现在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了。目前,我国有很多的厂房、桥梁的建设过程中都使用到了钢结构,那么钢结构工程承包具体应注意哪些问题所谓钢结构工程是以钢材制作为主的结构,主要由型钢和钢板等制成的钢梁、钢柱、钢桁架等构件组成,各构件或部件之间通常采用焊缝、螺栓或铆钉连接,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因其自重较轻,且施工简便,广泛应用于大型厂房、桥梁、场馆、超高层等领域。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一级资质标准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钢结构高度80米以上;(2)钢结构单跨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5000吨以上。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3台;(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3台;(3)端面铣切或锁口机不少于2台;(4)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二、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1)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2)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
2、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3、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钢结构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2)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物;(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0米以上;(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2000吨以上。
4、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1台;(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1台;(3)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三、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上;(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上;(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50米以上;(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4000吨以上;(5)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1)钢结构高度100米以下;(2)钢结构单跨跨度36米以下;(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5米以下;(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6000吨以下;(5)单体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以下。资质可承担下列钢结构工程的施工:(1)钢结构高度60米以下;(2)钢结构单跨跨度30米以下;(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3米以下;(4)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总重量3000吨以下;(5)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下。相信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对于什么是钢结构已经有了简单的了解,除此之外,还了解到了钢结构工程的承包范围以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除此之外,由于现在钢结构已经越来越普及,所以钢结构工程承包也随处可见,那么大家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也要注意细节问题。
公司目前正在谈有关水利工程这个项目,水利工程承包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有没范本让我借鉴下。
[律师回复] 发包方:
  承包方:
  拟承包魏岗村下周组下周大塘清淤工程,接受了魏岗村下周组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本协议书。
  
1、工程名称:魏岗村下周组下周大塘清淤工程,具体为下周大塘清淤、扩挖、增修塘埂、维修放水涵。
  
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合同书;
  
(2)承包方标书;
  
(3)工程报价清单;
  
(4)经双方确认的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议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3、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下周大塘清淤工程内容:
  
(1)、塘中淤泥清除干净,见塘底(自然土);
  
(2)、塘堤内、外坡整修至稳定边坡,且不得低于1:2;
  
(3)、内外坡要求草皮护坡,堤顶宽度不小于2米,堤坝要经过一次碾压;
  
(4)、配套放水涵;
  
(5)、修建溢洪道。
  
5、承包方式:总价承包
  
6、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 2011 年 11月5日,完工日期为 2011年12月15日,工期为40天(日历日) 。
  
7、工程付款方式:开工时支付总造价的30%,工程完成工程量60%时支付总造价的30%,工程完工支付总造价的10%,工程经验收合格待补助款到位后支付总造价的30%。
  
8、本合同一式份,魏岗村村民委员会及明东街道办事处备案一份。
  发包人:
  年 月 日 承包人: 年 月 日
  水利工程承包合同范文三
  (以下称发包人)拟修建 了 (以下称承包人)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本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本工程招标文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3、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4、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若需公证或鉴证时尚需办理公证或鉴证手续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双方各执份,副本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发包人: 承包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地 址: 地 址: 邮 箱: 邮 箱: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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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2、严格审查发包人签约主体资格、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3、使用准确术语来表述工期、质量、造价等施工合同重要条款的约定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避免使用含糊不清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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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姐夫最近承包了一项工程,他需要签订一份承包合同,想知道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律师回复] 注意问题有:
承包商在取得合同资格后,应把主要的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的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进行合同风险分析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1工程承包合同文本条款的审查
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合同的文本尽量采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或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作为合同文本的依据,主要解决如下问题:
(1)内容齐全、条款完整、不能漏项,对合同规定的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可能情况都要作预测、说明,以防日后争执。
(2)定义清楚、准确,双方工程责任界限明确,不能含糊不清。
(3)合同条款应体现双方平等互利,即责任和权利、工程和报酬之间的平衡。
2合同风险的分析和对策
通过对合同文本的审查,应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合同的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对策。由于承包工程的特点和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承包工程过程中风险极大,范围很广,常见的风险有三类:业主资信的风险,外界环境的风险,工程的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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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朋友的工程队最近承包了一处建筑,想要咨询一下承包工程签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律师回复]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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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工程承包需注意什么
1、强弱电线路应分开2、不同弱电线之间需分开走管3、先布管再走线4、避免同一管内线路过多5、避免走折断式直角弯 走线的时候注意线管不要直接折断式的转直角,这样很容易造成线穿不过去,且对信号影响也很大,最好用大弯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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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之前是给人打工的,经常在工地里,现在出来了想自己干,谁可以为我解答下要如何承包工程有什么要注意的事项?
[律师回复] 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总承包、分项承包、分包、转包、劳务承包和设计-施工合同等方式。
总承包合同
项目法人与承包商直接签订的关于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的协议。签订总承包合同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包括招标、投标、评标和谈判协商,最终由项目法人与承包商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总承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和项目法人。项目中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只能在项目法人与总承包商之间发生。
分项承包合同
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负责。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分项承包合同的优点在于给项目法人充分的灵活性,获得最好的专业承包商以及缩短工期、节省由总承包商再分包的费用等。但若缺乏管理能力,就会带来严重困难和复杂问题。
分包合同
总承包商在与项目法人签订某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商将该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一单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在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发生;项目法人与分承包商之间不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但是,分承包商要间接地承担总承包商对项目法人承担的相关工程项目的义务。
转包合同
承包商甲向项目法人承包了某一工程项目之后,又将该工程项目转包给承包商乙,并与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转包合同与分包合同不同,它的特点是由承包商甲与项目法人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与承包商乙,即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在项目法人与承包商乙之间发生效力。签订转包合同时,承包商乙应向承包商甲给付一定数额的酬金。中国禁止这种转包行为。
劳务合同
又称雇佣合同。它是项目法人、承包商或分包商(甲方)为建设工程项目,与雇佣劳务提供者(乙方)就雇佣劳务者参与施工活动所签订的协议。当事人双方在商定的各项条件基础上,以各个被雇佣人员的劳动量为单位,由甲方付给乙方人员相应的报酬。其特点是乙方只取得相应的酬金,而不承担甲方的风险,也不分享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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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承包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是承包方必须要审查施工方的主体资格,在合同当中约定清楚付款的方式,工期,质量等级,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这些条款。另外要注意,国家现在已经调整了工程质保金,从原先工程款的5%下调到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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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什么是工程承包,工程承包的范围是?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推荐:工程验收单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拖欠工程款工程款税率工程款支付申请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是一样,,容易把它们弄混淆。其实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是很大的。工程内容一般是指你干的是主体是什么,承包范围一般是指你干的具体的工作内容。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说明他们两者的区别。
一、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相对而言,工程内容要比工程范围具体的多。如果不是严格界定,通常指的是一个意思。比如,我们可以这样讲:“这项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及土建工程,不包括内部装修”。这是讲的工程范围。更多的是以分部工程进行划分的。如果说包括什么工作内容,则我们这样讲:“混凝土工程、砌体、屋面防水、墙地面抹灰、门窗安装等等内容”更多的是从工艺角度进行阐述。
二、施工单位不同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也不同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环保工程的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1、单池容积600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800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2、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40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3、中型工业项目(含核工业)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二等甲级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
1、单池容积300立方米及以下禽、畜粪便沼气工程;单池容积400立方米及以下厌氧生化处理池工程;
2、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燃煤烟气脱硫工程;20吨及以下工业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烟气脱硫工程;
3、小型工业项目噪声、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工业废料的综合处理工程;
4、一等甲级及以下等级医院医疗污水处理工程。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能够明确的认识到工程承包范围与内容区别。当有企业承担某一工程,要认识到自己的工程的承包范围和承包的内容。明白自己的要干的主体范围,然后了解自己主要的工作内容,明确自己的主要责任,执行自己的必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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