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建议:
1、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应尽可能详细地梳理公司债务的情况,明确哪些是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这有助于后续的分割工作,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对于共同债务的分担,夫妻双方可以坦诚地进行协商,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和对公司的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各自承担的份额。这样既能避免诉讼的麻烦,也能体现双方的协商意愿。
3、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诉至法院,双方应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如债务的用途、借款合同等。同时,也要提供自己的财产状况等相关证据,以支持法院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