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通常不能直接追究法人个人财产,因公司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以全部财产担责。
1. 公司法人格独立原则: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有独立财产和责任承担能力,破产时以自身财产清偿债务,一般不涉及法人个人财产。
2. 法人格否认情形:若法人滥用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如虚构债务、恶意转移财产等,债权人可请求否认公司法人格,让法人个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 财产混同情况:当法人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像账户混用、财务不分等,可能被认定需对公司债务担责。
建议在公司运营中,法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公司财产独立,避免出现上述可能导致个人担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