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法院不能直接冻结欠债人亲属账户,这是为了保障亲属的合法财产权益,避免因亲属关系而被无端牵连。比如亲属与欠债人的生活、经营等方面没有直接关联,法院就不应随意冻结其账户。
2、只有在亲属的账户与欠债人的债务存在明确关联时,如为共同生活、经营设立账户且资金与债务相关,或亲属对欠债人的债务存在担保等法定情形,法院才可以冻结。例如,亲属为欠债人经营活动提供担保,那么其账户可能会被冻结。
3、若有证据证明亲属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等逃避欠债人债务的行为,法院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冻结措施。比如发现亲属将欠债人的财产转移至其账户以躲避债务偿还,法院就可以进行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该法条明确了法院在保全财产时的相关规定,只有符合法定情形才能采取冻结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