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合同后是否会被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确实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果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比如多次无故旷工、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等严重扰乱工作秩序的情况,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保障正常工作秩序的准则,严重违反就破坏了这种秩序,单位有权做出解除合同的决定。
(二)当劳动者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时,单位也能解除劳动合同。例如,负责财务的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导致单位资金出现重大损失,这种失职行为对单位的利益产生了严重影响,单位解除合同是合理的。
(三)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因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单位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可能会对单位的形象和利益带来潜在风险。
(四)要是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就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违法解除。此时劳动者有两种选择,
一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让自己能继续在原岗位工作;
二是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