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准备方面:
1. 若已经认定为工伤,要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后续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2. 准备有效的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完整的病历材料。这些材料能清晰反映伤病情况,有助于专家准确判断劳动能力受损程度。
3. 准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以证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4. 从当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获取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认真填写。
(二)申请流程方面:
1. 明确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通常是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提前了解其具体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顺利提交申请。
2. 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将准备好的各类材料一并提交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仔细审核材料。若发现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正材料。
4. 当材料完整且符合要求时,委员会会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鉴定。专家会根据申请人的伤病情况、病历材料等进行综合评估。
5. 鉴定结果会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并送达申请人。申请人要关注鉴定结果的送达情况,及时了解自身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