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作为独立法人,通常以自身财产承担债务,股东仅在特定情况下需对公司债务负责。例如股东滥用法人地位等情形,若出现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过度控制公司等情况,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靠法律途径判断能否要求股东承担责任。若有证据证明股东有不当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