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为恶意转移财产,不能仅看时间,重点要关注行为目的。若在知晓可能面临债务清偿、财产分割(像离婚诉讼、债务纠纷诉讼等)时,转移财产的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损害他人权益,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比如,债务快到期或者已被起诉了,却突然把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低价转让给亲属或关联方,还没办法给出合理的说法,这就可能被视作恶意转移财产。
(二)行为是否符合正常交易逻辑和市场价格也是重要判断因素。正常的财产交易应该符合市场的一般价格水平,如果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且没有合理缘由,就可能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嫌疑。例如,无偿赠与财产这种不符合常理的行为,也容易被法院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