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需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保留好相关医疗票据等凭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乘以住院天数计算。
法律依据:
各地相关规定,一般会明确具体的计算标准和方式。
3、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受伤前的工资水平计算,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期限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 13 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 11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9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 7 个月的本人工资。
6、若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依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相关法规和政策。
7、若因工伤导致其他损失,如后续治疗费等,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法律依据:
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