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通常为 2 个月,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 1 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一般为 1 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延长 15 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3、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 3 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 3 个月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若案件存在补充侦查等情况,时间会相应延长,具体依据根据补充侦查的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总体而言,从立案到最终作出判决大概需 6 个月左右,但实际因各地司法实践、案件复杂程度等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