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不出庭的情况:原告放弃其诉讼请求,诉讼程序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2. 被告不出庭的情况:法院可能会进行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在被告未到庭参与诉讼的情况下,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及法庭查明的事实作出的判决。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能会对其权益产生不利影响,比如无法当庭质证对方证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总之,当事人应重视出庭参与诉讼的义务,若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应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或委托代理人出庭。这是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合法进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