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打架赔偿后能否追究需考虑多方面因素。若赔偿已涵盖全部损失且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一般不可再追究,因为双方已就此事达成一致且履行完毕相关义务,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赔偿已完成且双方无异议时,可视为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
2. 然而,若赔偿未完全弥补受害方损失,如后续治疗费用等,受害方在合理期限内仍可就未赔偿部分继续追究。这是因为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并未得到完全保障,根据法律规定,其有权利要求赔偿方对未赔偿的部分进行弥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 刑事方面,若打架行为构成犯罪且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通常不能再就同一事实另行追究刑事责任,这是为了避免对同一行为进行重复处罚,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但民事赔偿责任仍可能存在,受害方仍可要求赔偿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总之,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打架赔偿后是否能继续追究,若有疑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意见是较为可靠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