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所以受伤职工在就医时,要关注所接受的诊疗项目、使用的药品等是否在相应目录和标准范围内,确保费用能够得到基金支付。
(二)紧急救治费用的处理
如果是紧急救治的情况,可能需要先行垫付费用。这种情况下,职工要保留好所有的费用凭证,在工伤认定之后,按照规定去申请报销,工伤保险基金会对符合规定的费用予以报销。
(三)费用报销及凭证要求
治疗工伤所需的合理费用一般是全额报销的,但自费用药、自付项目等通常不在报销范围内。在计算医疗待遇费用时,职工要提供有效的医疗票据、费用清单等相关凭证,这些凭证是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同时,医院也需要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这样工伤保险基金才会对合理的费用进行结算支付。
(四)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保险待遇就需要由用人单位来支付。职工在这种情况下,要及时向用人单位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