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被告不收传票,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方式。具体操作是把传票留在被告的住所,同时要有相关基层组织(像居委会、村委会等)或者单位的代表签字证明,这样就视为传票已经送达给被告了。
(二)要是没办法进行留置送达,法院还能采用公告送达等其他合法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就是在一些指定的场所或者媒体上发布公告,告知被告相关诉讼事宜,经过一定的时间期限后,也视为传票送达。
(三)被告在离婚诉讼中要积极应对诉讼程序。因为要是无故缺席庭审,法院是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决的。一旦缺席判决,在财产分割方面,被告可能没办法充分说明自己对财产分配的想法和诉求,导致财产分配结果可能对自己不利;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也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抚养子女的意愿和优势等,从而影响自己在这方面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