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是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了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比如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又或者是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去从事经营活动,像共同投资开店等所产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关于双方对共同债务分担有约定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的分担事先有约定,要知道这个约定对债权人是没有约束力的。也就是说,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来承担全部的债务。不过,要是其中一方偿还了全部债务之后,就可以依据离婚协议等相关约定,向另一方去追偿自己多承担的那部分债务。
(三)协商不成时债权人的做法。要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债务的偿还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法院在判定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债务的具体情况,例如这笔债务具体是用在什么地方了,夫妻双方各自的经济能力怎么样等因素,然后来确定夫妻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