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电子合同订立双方的民事行为能力:
要确保签订电子合同的双方都具备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电子合同。而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签订电子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才有效。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签订电子合同,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二)电子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电子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例如,不能约定违反国家税收政策、逃避税收的内容,也不能有违反公平竞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违背公序良俗的条款。比如,不能在合同中约定以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等内容。
(三)可靠电子签名的使用: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签名技术和平台。例如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第三方电子签名平台所生成的电子签名,这种电子签名能够准确反映签约人的真实意愿,并且在技术上能够保证签名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篡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此外,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为电子合同的有效性提供了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