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之前选择协议离婚,冷静期后一方反悔不同意离婚,另一方想离婚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是一种合法的途径,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离婚纠纷。
(二)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通常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为了尽量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和平解决离婚问题。如果调解没有效果,法院就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是否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
(三)法定的离婚条件包括多种情况。比如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种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对另一方的身心会造成极大伤害;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会影响家庭的稳定和正常生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说明夫妻关系已经出现了长期的问题。如果存在这些情形,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四)要是不存在上述法定离婚情形,而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那么首次起诉时,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不过,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