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有外遇但女方不愿离婚时,第一次起诉离婚通常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因为婚姻关系需慎重处理,需考虑双方意愿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男方在判决生效后 6 个月再次起诉,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男方外遇的相关证据等,法院有可能判决离婚。这是为了给双方一定的时间冷静和修复关系,同时也确保离婚的必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仅男方有外遇女方不愿离婚时,不一定能离,需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确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有无和好可能等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了多种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外遇属于其中之一,但不是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