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需详细记录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药品费、检查费等,对于后续可能的治疗费用也应尽量预估并保留相关凭证,以便后续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护理费:要明确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如工资单等,同时确定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
法律依据:
同上述民法典条款。
3、营养费:通常可按每天 30 - 50 元左右的标准计算,但具体需根据受害者的身体状况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4、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