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领域十级伤残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是解除劳动关系,还会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具体标准得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有的地方可能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确定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数额。
(二)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十级伤残赔偿:
1. 实际支出费用:包括医疗费,就是为治疗伤病实际花掉的费用;误工费,因受伤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护理伤者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因就医、复查等产生的交通花费;住宿费,要是需要到外地就医等产生的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伙食开销;必要的营养费,根据伤者恢复情况需要补充营养的费用等。
2. 残疾赔偿金: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影响。计算方式是按二十年计算,但要是伤者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要是七十五周岁以上,就按五年计算,最后再乘以10%(十级伤残系数)。比如一个六十周岁的伤者,在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每年5万元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就是5万×(20 - 1)×10%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