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起诉欠款时不能直接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除非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中有明确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如某些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等。例如,在一些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法律可能会规定败诉方需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
2. 在没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律师费通常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这是因为法律通常不支持在一般的欠款纠纷中直接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
3. 但如果胜诉后,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判决中判定由败诉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合理的律师费,以弥补胜诉方的维权成本。例如,法院可能会考虑胜诉方的维权难度、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来确定败诉方应承担的律师费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在欠款纠纷中,如果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中有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那么在起诉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情况下律师费由当事人自行承担,但胜诉后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败诉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合理的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