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保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需要签结案协议,那么在轻微伤且保险赔付完毕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签署结案协议。这样做可以清晰地确认双方围绕此次保险赔付的权利和义务都已履行到位,保险公司不用再对此次轻微伤事故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也不能就同样的事情再次索赔。
(二)要是保险合同中没有规定必须签结案协议,同时赔付金额已经足额,双方也不存在争议,从实践角度看,不签结案协议也许不会对理赔结果造成影响。不过,考虑到后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签署结案协议还是更为妥当的做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履行赔付义务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按合同约定或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确定,结案协议可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终结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