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精神病患者起诉离婚的情况,首先要明确法律规定中“久治不愈”的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差异,需要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举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2. 在诉讼过程中进行精神状况鉴定是很重要的环节,这关系到患者是否具备诉讼行为能力。鉴定机构的选择应符合法律规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3. 关于财产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保障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例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适当考虑患者的生活需求,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