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夫妻通常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除非出现股东滥用相关权利等特定情形。如夫妻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导致公司财产难以区分,债权人可要求夫妻股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判断夫妻成立公司是否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需综合考虑公司的组织形式以及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