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判决。这意味着在大多数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中,法院会在立案后的三个月内给出最终判决结果。例如,某位当事人在 1 月 1 日立案申请离婚,按照规定,法院应在 4 月 1 日前作出判决。
2. 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比如,一些较为复杂的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若在 6 个月内无法完成全部审理工作,经本院院长批准后可再延长 6 个月。若仍需进一步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 在诉讼过程中,若调解成功,法院会出具调解书,协议离婚即生效。这表明当双方在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时,法院会制作并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标志着离婚协议正式生效。
4. 若调解不成,则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无法在诉讼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进行调解,法院将继续进行审理,并最终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