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开店散伙时资产分配的原则通常是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若有明确约定,就严格按照约定执行。若未约定,一般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这样能确保分配过程有章可循。
2、在进行资产分配前,需要先清算店铺的全部资产,涵盖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等各个方面。同时,要扣除店铺所承担的债务,从而得出净资产。
3、如果出资比例明确,那么就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乘以净资产,以此来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例如像甲乙合伙开店,出资分别为 60 万和 40 万,净资产为 100 万,按照出资比例计算,甲应得 60 万,乙应得 40 万。
4、然而,在经营过程中,如果一方贡献较大或承担较多责任等情况,是可以通过协商来调整分配比例的。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规定,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