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患病,另一方要求离婚时,若患病方同意,可协议离婚,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若患病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仅因一方患病不必然导致感情破裂,但患病情况严重影响夫妻生活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可能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在财产分割方面,应照顾患病方利益,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4、患病方离婚时可根据自身情况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