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障权益,应优先选择书面形式订立调解协议书。口头订立的调解协议书存在诸多弊端,因其难以固定协议具体内容,在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时,很容易在后续引发不必要的争议。比如双方对协议中的某些条款理解不一致,由于没有书面的准确记载,就可能各执一词。
(二)从证据效力角度出发,书面调解协议书优势明显。它能够清晰、详细地把双方达成的调解事项记录下来,像争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双方商定的解决方案如何、后续的履行方式等关键信息都能明确呈现。当出现一方不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的情况时,另一方若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书面调解协议书就可以作为至关重要的证据,提交给法院或者其他相关机构,以此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等,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书面调解协议书就属于书证的一种,在诉讼中能够作为有力证据证明双方的约定和事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