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婚前以女方名义购房并贷款,男方还贷且最终未结婚的情况:
为保障男方财产权益,男方可以在还贷前与女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男方还贷的性质,比如是借款还是附条件赠与等。如果是借款,可约定借款利息、还款期限等具体内容;如果是附条件赠与,需明确赠与所附条件。这样在双方未结婚时,男方可依据协议要求女方返还相应款项。
(二)针对婚前以女方名义购房并贷款,男方还贷且双方结婚后又离婚的情况:
除了保留好男方还贷的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双方也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房屋归属及还贷性质。若协议约定房屋为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分割时可按照约定进行;若未约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如首付比例、还贷金额、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来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双方签订的关于房屋归属及还贷性质等相关事宜的书面协议是有效的,能够作为确定双方权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