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占用开荒地时,通常是会给予赔偿的。开荒地在满足一定条件后,便可以被视为合法使用的土地。当国家需要占用这类土地时,就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的范围较为广泛,其中土地补偿费是依据土地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以及征收的倍数来确定的。这一确定方式旨在合理地评估土地的价值,以保障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则是根据实际附着物的价值进行补偿。无论是建筑物、树木,还是其他在土地上的附着物,都将按照其实际价值得到相应的补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由当地政府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这样可以确保赔偿标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适应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如果在赔偿事宜上存在争议,土地所有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例如,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向相关部门申请对赔偿决定进行重新审查;也可以通过诉讼,将争议提交给法院进行裁决。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