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案件进入起诉阶段后,其结案时间可不是固定的,而是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要是碰到刑事案件,要是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案件,那人民法院从受理开始算,二十天之内就得审结;要是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了三年,那就可以延长到一个半月。而普通程序一审的公诉案件,得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迟可不能超过三个月。要是遇到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再加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所规定的那种情况之一的,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还能再延长三个月;要是因为特殊情况还得继续延长,那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再看民事案件,要是适用简易程序的话,一般从立案那天起,三个月内就能审结;要是用普通程序,那就是六个月内审结,要是遇到特殊情况还可以延长。所以,具体的结案时间真的没法确切地说出来,得结合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等等好多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