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的判断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主观方面,关键在于犯罪者是否具有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心理。这就像是一个人心里清楚地想着要去伤害别人,和因为不小心而导致他人受伤是完全不同的。比如,一个人故意去踢别人,那就是有主观故意;而另一个人在不小心的情况下碰到了别人,那就是过失致人伤害,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客观行为方面,必须是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举动,像常见的拳打脚踢,这是直接对他人身体进行的暴力攻击,还有使用器械进行攻击,这更是一种明显的伤害行为。
损害结果也很重要,会根据伤害的程度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等不同情况。轻微伤可能只是让对方身体有些疼痛和轻微的损伤,轻伤则会对身体机能造成一定影响,重伤则可能危及生命或导致严重的残疾。
从证据角度来看,证人证言能提供当时的情况描述,被害人的陈述能直接说出自己所遭受的伤害,监控录像可以清晰地记录下伤害的过程,伤情鉴定报告则能准确地确定伤害的程度。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伤害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要求很严格,必须能证明是这个伤害行为直接导致了特定的伤害结果。如果存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定事由,那就不构成故意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