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制执行程序里,通知配偶与否得视具体情形而定。倘若被执行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执行措施便极有可能牵涉到夫妻共同财产。此时,法院很可能会通知配偶,原因在于配偶对共同财产拥有权益,同时也享有知情权。倘若只是被执行人的个人债务,通常情况下是不会通知配偶的。
然而,在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执行人的那部分份额进行执行时,配偶或许会通过其他途径得知,就像财产被查封、扣押之类的情况。总体来讲,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必须通知配偶,而是主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执行财产的属性等诸多因素来加以确定。比如,若债务明显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所产生,那么通知配偶的可能性就较大;而如果是被执行人因个人消费或其他与配偶无关的行为所负债务,通知配偶的必要性就相对较小。总之,要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通知配偶,以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