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之间签订的养老协议是有可能具备法律效力的。
从法律层面来讲,当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心实意想要达成的,没有触犯法律法规中必须要遵守的那些规定,也没有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并且协议的内容十分清晰、具体,就像详细约定了赡养老人的具体方式,像每天怎么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以及费用该如何分担等这些相关的事宜,一般来说这样的协议就是有效的。比如说,协议明确规定A主要负责老人的日常起居照料,包括帮老人穿衣、做饭、打扫房间等;而B则负责承担老人的医疗费用,包括看病挂号、买药、住院费用等这些合理的安排。
然而,如果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比如说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用虚假信息误导对方,让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协议;或者存在胁迫的情况,即一方以威胁、强迫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协议,导致这一方并非出于自愿而签订,又或者协议的约定内容侵犯了老人或者其他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就像协议中约定不赡养老人或者对老人进行虐待等这种违反赡养义务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那么这样的协议就是无效的。